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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期精神障碍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

文章来源:成都成华脑康医院 发布日期:2017-08-26

1、老年期抑郁性障碍

在大于60岁或65岁的情感障碍患者中,焦虑、心境恶劣、抑郁是常见的症状。目前SSRIs(选择性5-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)和NaSSA(去甲肾上腺素和特异性5-羟色胺能抗抑郁药)类的米氮平和SNRIs(选择性5-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)类的文拉法辛是老年期抑郁的一线用药,原因是该类药物性高、耐受性好、不良反应较少,药物相互作用相对较少。SSRIs较大的优点在于其抗胆碱能作用及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轻微,老年患者易耐受,可以长期维持治疗。老年抑郁患者常伴有多脏器的疾病,对抗抑郁剂较敏感,且耐受性差,可能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,故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,缓慢增加药物剂量。此外,老年患者的肾脏排泄能力下降,剂量应为成人剂量的1/2~1/3为宜。

有文献报道,60岁以上的老年抑郁患者,次发病后24个月内的复发率高达70%,发作次数越多缓解期也逐渐缩短。发病年龄越大,复发次数越多,再次复发的危险性也越高。因此多数医生主张对60岁以上次起病的抑郁患者,在达到临床后至少应维持治疗一年,若出现复发,则维持治疗两年或更长。

2、老年痴呆

因痴呆病因不明,尚无治疗。目前治疗主要是针对痴呆的精神行为症状(BPSD)和认知功能的改善。药物治疗BPSD必须遵循几条原则:(1)针对“靶症状”治疗,即痴呆症状中对患者和家属生活质量影响较突出的症状,也是医学干预较有可能奏效的症状,如睡眠节律紊乱及随之而来的无目的行为或破坏行为、攻击行为(可能伤害看护者或自伤)等;(2)以较低剂量进行治疗;(3)根据病情变化动态调整调整剂量,如症状加重适当加药、症状减轻或消失则适当减量或酌情停药;(4)起始剂量宜小、剂量调整的幅度宜小、剂量调整间隔的时间宜长;(5)始终警惕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。

3、其它老年期精神障碍

其它由青壮年时期发病延续至老年期的精神障碍,原则上维持既往的治疗,但要注意老年期的生理生化特点,及时调整药物剂量。

4、联合用药需要注意:合并躯体疾病时,更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,尽可能减少合并用药。必须合并用药时,每种药物的剂量要控制在较低剂量,以较大程度的减少药物不良反应。

药物治疗都需要定期抽血监测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以及复查血常规、血生化和心电图等。患者或家属要及时寻求专科医生的帮助和指导,使老年期精神障碍的治疗更为和规范。也祝愿的老年人享有身心健康的晚年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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